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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消防車出警遇到最堵中秋節---開車比步行還慢! |
發布時間:2013/9/18 10:45:09 查看次數:1950 |
明天,將迎來中秋小長假。由于中秋節期間高速不免費,不少車流將趕在今天下午外出,因此第一波出行小高峰將提前到來。而消防車在出勤過程中遭遇最堵中秋節的車流,那是什么感受??開車比步得走路還慢得多!在前進五路,消防車未拉響警報,行人、電動自行車和汽車均未主動靠邊讓出道路,消防車只能緩慢前行。消防車行至循禮門解放大道路口,遇紅燈,前面僅有的一輛汽車起先并未主動讓開道路。消防警報拉起后,該車才緩慢挪位。一路上,消防車多次被后面的出租車、電動車超過。而消防員駕駛消防車著急去救火,雖然心急如焚,卻也只能痛苦等待。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21條規定,有證據證明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章行為,經核實后應予以消除。消防部門與廣播電臺、交管等部門聯動,通過廣播播發信息,請求車輛讓路。有時候,讓出一條道,就有可能救人一條命。目前,在國內不給消防車讓道的現象非常普遍,而德國千余車輛自覺給消防車讓道”的視頻卻在網上經網民們轉載萬余次,在表達出對德國人自覺讓出生命通道的敬佩同時,不少網民認為“國人應當思考”。 據消防指揮員介紹,“早到1分鐘,火情就可能被控制在初期階段。但很多時候,指戰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火燒大”。而有司機認為:“如果為給消防車讓路而闖紅燈,這種違章該怎么算?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和賠償又該怎么算?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規定,行人、機動車路遇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應當讓行;不按規定讓行的,處以200元罰款。相比德國道路交通法規中遇緊急車輛“必須讓行”的規定,我國法律缺少強制性。開了十多年消防車的司機小閔無奈地說:“因為塊頭相對較大,消防車現在真是‘弱勢群體’,堵、攔、超、搶,很少遇到其他車輛主動讓行的。”他說,2005年以后,出警狀況迅速惡化,“堵”成了常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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