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國家對消防工作非常重視,各地方政府也相應做了很多努力,消防裝備,城市消防設施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綜合性的分析,以我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為例,主要有:
(1)消防隊員少,只有一個消防站點,在發生險情時,以現有的消防設備,消防隊有時到偏遠鄉鎮將近1個小時時間。 (2)消防裝備量少,質量差,隨著集鎮城市化,城市現代化,地下建筑,高層建筑,大型商場,化工廠,易燃易爆倉庫等特殊建筑相應而生,消防裝備,舉高,照明,排煙,救援,大型水罐等特種消防車輛,特種消防裝備,遠遠跟不上社會發展,在消防通訊方面也未能達到建設標準,經常性出現消防隊救火時出動車輛無法同指揮中心聯系,在找尋火災現場延誤有利時機。 (3)消防水源與消防通道少,城市建設,經濟發展對“寸土是寸金”的觀點非常明顯,總舍不得將有限的土地資源給消防部門用來作為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使用。 (4)消防隊員少,消防人員只能應付城區的消防保衛工作,對于地處轄區偏遠的山區則不能快速到達實施救援。而這四項消防工作的不足卻恰恰造成了企業不敢入駐當地發展的致命點,企業是以效益為出發點的,而在產生效益之前,企業必先保證安全生產和經營,會在估計發生險情時,考慮到當地各種救援隊伍能否有效降低損失,而如果無法對其保障消防安全,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當地政府招商引資,從而制約當地經濟的發展速度。
消防車廠家-湖北江南與您分享:《關于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
2006年9月,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該意見要求:
1、填補縣城及以上城市消防力量空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大力發展以公安消防隊為主體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到2009年,未設立公安消防隊的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消防站建設標準,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
2、建設鄉鎮專(兼)職消防隊伍。 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政府專(兼)職消防隊。到2008年,人口超過10萬、年GDP超過5億元的建制鎮,以及東部地區的全國重點鎮,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到2009年,人口5萬至10萬、年GDP1億元至5億元的建制鎮,以及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全國重點鎮,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到2010年,其他建制鎮、集鎮和鄉鎮工業區、開發區根據實際需要,建成政府專(兼)職消防隊。 |